湖南法治報訊(通訊員 李怡真)
“感謝法官大老遠地跑來幫我們處理問題,這么多年的糾紛終于解決了?!苯?,資興法院黃草法庭法官主動上門,成功調解一起法定繼承糾紛案,能動履職讓司法為民可觸可見。
何某及其妻子黃某育有一子四女,小女兒生前因患重疾委托外甥李某出售其房屋并管理房屋出售款。同時,何某和黃某曾將積蓄4萬元交由李某管理。小女兒及黃某先后于2015年、2016年去世,后一家人對二人的遺產價值及分割無法達成一致意見,何某于2023年12月將李某和李某的母親訴至資興法院,其余子女列為第三人。
考慮到何某已年過八旬,為避免當事人奔波,承辦法官于2024年1月前往何某所在地資興市滁口鎮(zhèn)開庭審理本案。在案件審理過程中,承辦法官鑒于當事人之間雖產生糾紛,但始終存在割舍不斷的親情,于是爭取用調解方式化解雙方糾紛。因雙方當事人分歧較大,且未全部到庭,案件無法當庭調解,于是承辦法官先與到庭當事人耐心溝通,促使部分當事人達成一致意見,并擇期與存在不同意見的當事人再次開展調解。
2月4日調解當天,受凍雨天氣影響,當事人出行不便,承辦法官決定再次上門開展調解,先后前往宜章縣瑤崗仙鎮(zhèn)、汝城縣文明瑤族鄉(xiāng)及資興市滁口鎮(zhèn),與存在不同意見的當事人一一當面溝通,釋明法理與情理。最終所有當事人對遺產價值進行了確認,何某的子女一致同意放棄繼承,李某當場將約定金額交付給何某。至此,這起懸在一家人心頭長達八九年的繼承糾紛終于化解,何某臉上也露出了久違的笑容。
資興法院始終踐行公正司法、司法為民的初心,充分運用“調解優(yōu)先、調判結合”的辦案方式,在辦理家事案件時兼顧法理、情理,把司法溫情傳遞到每位當事人心中。
責編:劉建軍
一審:曾金春
二審:伏志勇
三審:萬朝暉
來源:湖南法治報